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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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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1-06-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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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随着我市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市中心城区的部分“城中村”逐步被拆迁改造。在改造过程中,我市始终坚持以“规划为先”的原则,先后编制了新城区八家组团分区规划、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核心区城市设计以及松山区、桥北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住宅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改善人民居住环境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和“村改居”为重点,促进“城中村”在生产、生活、管理及社会文明等方面与城区同步发展。

  截止2007年10月份,下洼子、山西营子、八家村、共建农民新村1088户,总建筑面积120476平方米。被拆迁失地农民搬进新居,将搬入新居的村民集体转换居民身份,并建立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松山区政府对下洼子、山西营子、八家村统一办理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为了解决就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全部本村居民承担。市政公用和公共事业设施已与周边城区实施了统一配套建设,房屋权属全部由市房产部门管理。元宝山城区平庄村改造棚户区面积32.9万平方米,拆迁安置450户村民,开发建筑面积28.5万平方米,分别安置在星光小区、旭日小区、银河小B区、幸福家园,其中幸福家园全部是村改居民住宅,为了妥善安置村改居民的生产生活,成立了平庄村“环宇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安置了150名失地拆迁村民在公司就业。同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开展就业培训,将被拆迁的村民推荐到工业园区等有关用人单位,扩大就业范围。对生活困难的转为城镇居民的村民,实施最低生活保障,集体出资为全体村民上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由于“城中村”改造存在延续性,部分集体土地不可能一步到位变成国有土地,大部分村民对由村民转为居民的积极性不高,致使有关“城中村”改造政策实施较慢。另外,资金不足阻碍了“城中村”改造步伐等等,尽管如此,在市推进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三区政府正按计划、按步骤、分批有序地推进“城中村”改造。计划利用10—15年时间,按城市社区标准,彻底解决我市的“城中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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