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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梁淑琴辞去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8月30日赤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本人的辞职呈请,赤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梁淑琴辞去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赤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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